宜金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分包
補遺書 第2號
本補遺書以《宜金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分包招標文件》、《宜金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分包補遺書第1號》為基礎,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進一步予以完善與補充,以作為投標的共同基礎和合同執(zhí)行的依據,補遺書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以補遺書為準。
1、關于招標文件17頁“3.2.3報價方式”的修改
原內容為:
報價方式 | 本次招標不報價,投標人承諾將交投建設與四川路橋共同確定的“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單施工成本取費標準”作為合同定價的依據。 |
現(xiàn)變更為:
報價方式 | 本次招標不報價,投標人承諾按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四川交投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簽訂的戰(zhàn)略合作框架協(xié)議第二、(二)3、款“合作項目”原則作為合同定價的依據。 |
招標文件80頁《投標函》內及其余涉及報價方式的地方均做相應修改。
2、關于招標文件62頁“13.1.1.1 價格調整公式”的修改
原內容為:
因材料的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格時,根據投標函附錄中的價格指數和權重表約定的數據,按以下公式計算差額并調整合同價格。
現(xiàn)變更為:
因材料的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格時,根據投標函附錄中的價格指數和權重表約定的數據,按以下公式計算差額并調整合同價格。
△P=P0{B1×[(Ft1-F01)/F01±0.05]+B2×[(Ft2-F02)/F02±0.05]+……+Bn×[(Ftn-F0n)/F0n±0.05]}”
△P需調整的價格差額(元),當材料價格調整跌幅度在±5%以內時,△P不予調整;當材料價格調整漲幅超過+5%時,△P計算時取“-0.05”;當材料價格調整跌幅超過-5%時, △P計算時取“+0.05”。
四川交投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